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提交《公开报案材料》

报案材料

 

报案人:殷岩泉,男,1968213日生,江苏省响水县人,专职律师,身份证号码:320921196802130118 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36号院常青公寓钢结构106107室,电话:13521501588

报案人:石婧,女,1984年生,北京军区人,武警退役,选择自谋职业经营“市级公产”物业管理公司,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36号院常青公寓钢结构106107室,身份证号码:110107198404172725,电话:64150046 64131011

说明:2009年以前,因为北京房价高昂已经每平米6000多元,殷岩泉石婧夫妇没有购买远郊商品房,而是总投资30万元,“共同购买”(注:承租2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海淀区常润路36号院常青公寓钢106室标准间和107室标准间并自建砖混房(水泥铸顶、彩玉为地)居住,租赁2间和自建2间,使用面积总计50平方米,安居乐业至2017年冬季“北京那场著名的大火”发生后不久。

 

报案请求:

1,请求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机关执行《宪法》和《刑法》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将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分子缉拿归案,并告知我们涉嫌犯罪分子的单位及姓名。

2,请求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将我们被盗窃的涉案物品尽快追回发还报案人。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201846日,我们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36号院常青公寓钢106107室的住宅,被他人非法侵入,106室和107室的防盗门全部被撬开,自建房一间被捣毁,家里全部贵重物品被洗劫,其他生活设施及生活用品均被砸毁。我们家里被盗窃的贵重物品及重要资料,总价值在10万元以上。清单如下:

1,电脑,价值2000元,内有殷岩泉撰写的《我们的奋斗》书稿一部(正准备发表,在其他地方有备份),《中华姓氏大全》书稿一部(尚未完稿,大部分其他地方无备份),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

2,全新索尼32寸彩电及配套设备,价值2900元。

3106空调一套,热水器一套,高档取暖设备一套,饮水设备一套,价值8000元。

4106空调一套,热水器一套,高档取暖设备一套,饮水设备一套,价值8000元。

5,微波炉、电磁炉等全套厨房设施,价值2000元。

6石婧的智能保险箱(箱内物品不祥)1850元。

7,高档双层床(被砸毁)8000元。

8,两个高档珍品小桌子3800元。

9,一个高档珍品木桩凳1000元。

10殷岩泉律师业务客户案卷多册和收藏的各类图书及文玩等,价值1万元以上。

11石婧自小学至大学阅读过的全部心爱图书,价值1万元以上。

12殷岩泉和石婧全部换洗衣物鞋子,价值1万元。

13,全部家庭生活用品被砸或被盗,如写字台、饭桌、电脑桌、书橱、衣橱、落地穿衣镜、高档衣架、凳子、被子、餐具等,价值1万元。

14,其他,价值5000元左右。

15另外,殷岩泉收藏的南美洲藤椅一把(价格2900元),因为在201847日上午,四季青派出所警官和殷岩泉到达案发现场时,在107室门口被发现追回,现被殷岩泉锁在砖混结构自建房内,请求公安机关予以保护。

以上所列被盗物品,请公安机关尽快追回发还报案人;以上所列被毁坏物品,请公安机关出具《勘查证明》并告知我们侵权人姓名以便诉讼维权。谢谢!

 

 

报案人:石婧 殷岩泉

 

2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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