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婧致蔡奇书记和海淀区政府公开信

石婧致蔡奇书记和海淀区政府公开信

 

投诉人:石婧,女,1984年生,北京军区人,武警退役,选择自谋职业经营“市级公产”物业管理公司,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36号院常青公寓钢106107室,身份证号码:110107198404172725,电话:64150046 64131011

附:作为独生子女的石婧,自幼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爷爷石金楹,是老红军,曾任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副院长,后升任北京军区司令部任职,住所在海淀区八里庄北里1号院北京军区政治部干休所26号楼301室,在八宝山墓室的挽联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因为选择嫁给外地人殷岩泉,石婧的原住所,在爷爷奶奶去世后,被其父母占有,其父母还将石婧骗至医院,将孩子人流做掉并上环,导致石婧回家后自杀,经抢救治疗后,现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丈夫殷岩泉监护。

执笔人:殷岩泉,石婧的丈夫,律师,在外省律师所工作。因在外省工作对监护石婧产生困难,亟需蔡奇书记和海淀区政府解决。联系电话:13521501588

附:殷岩泉的爷爷殷洪田,在朝鲜洛东江战役牺牲,是革命烈士。在2009年时,殷岩泉没有购买结婚用房,投资50万元,给石婧开办物业管理公司,投资20万元,给石婧“购买”(注:承租2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海淀区常润路36号院常青公寓钢106107室并自建砖混房,使用面积总计50平方米。

 

来信诉求:

1,我们要回家,要求责令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及其控制的“长青公司”、“常青新城开发商”和“常青公寓管理方”等单位,立即恢复被其故意破坏的“常青公寓”供水供电系统,恢复我们房屋的居住功能。

2,如果四季青镇政府及其所属长青公司,为开发“常青新城”房地产项目,确实需要我们搬家,可以按照市场“等价交换”原则,收购我们2009年“购买”的40平方米居住权利(剩余租期12年),并收购我们的自建房10平方米,总市场价格不能低于50万元。或者,用西四环“没有安全隐患”50平方米房屋置换也可以。

 

北京市委蔡奇书记并海淀区人民政府:

您好!我是北京新中宾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石婧,今年34岁。作为老红军的后代,我在十几岁时,即按照爷爷石金楹(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副院长)要求,投笔从戎,为国尽忠。在武警退役后,为了不给北京市政府添麻烦,我选择自谋职业,要求我丈夫殷岩泉,投资50万元现金,为政府管理经营“市级公产”。

蔡奇书记,曾到我经营管理的“物业”视察,要求我们为首都“疏解整顿”做贡献。我们立即根据蔡奇书记要求,将我们投资50万元的“物业”清空。但是,后来却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给我们任何经济补偿;而且,在执行了蔡奇书记的指示后,我公司即进入长期亏损状态,我也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现在全由我丈夫殷岩泉养活。

2017年底“北京那场著名的大火”发生后,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以“北京市海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名义,在我们已经安全居住8年的常青公寓社区,张贴了《关于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查整治的通告》(注:该证据原件我们已经“收藏”),责令物业对我们社区立即“停水停电”,在寒冬季节将我们社区几千居民赶出家门。

201712月份一个寒冷冬夜,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领导人,带领大批警察和“特勤人员”(四季青镇政府花费每天200元雇佣的保安和“社会闲杂人员”),封锁了“常青公寓”大门,在断水断电并破坏供电供水系统后,将我们数千人全部赶出家门。此后,我们的家和全部合法家庭财产,就被他人非法控制至今。当时,四季青镇领导及其下属“长青公司”驱赶我们“搬家”的理由是:“上级领导认为我们安全居住8年的公寓房有安全隐患”,所以就不让我们回家了。正在我们社区附近建设“常青新城”的“长青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还乘火打劫,仅出总房款8万元,就企图“收购”我们位于西四环的50平方米房产。

由于四季青镇政府及其所属“长青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我们书面向蔡奇书记、市政府和海淀区政府进行了投诉,并在服务总动员网(www.fwzdy.com)“新闻快讯”栏目和“提供服务”栏目的子栏目“违法违纪党政官员”进行了暴光。

2018226日,四季青镇政府以四信访答(2018)区信2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答复:“关于您要求四季青政府及长青公司按照市场等价交换原则收购您所购买的40平米(剩余租期12年)使用权及自建房10平米,总价不能低于50万或调换西四环无安全隐患50平米房屋进行置换的诉求,没有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如不服本处理意见,您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注:石婧和殷岩泉已经在201832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复查申请书》及全套证据材料。)

我国新《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四季青镇政府故意违反《宪法》,蓄意破坏了我们的水电供应系统,并“封锁”社区大门,导致我们至今“无家可归”长期在外漂泊,现在竟然告诉我们:“镇政府不参与此事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请问,如果我们将四季青镇书记和镇长家房屋的“居住功能”破坏,也说一声“我不参与此事了”,就可以全身而退吗?

我和殷岩泉的祖辈,为缔造和保卫这个国家,爬雪山,过草地,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直至流血牺牲。我在最花样的年华,即献身国防为国尽忠。我们夫妇为了完成北京市委市政府布置的“疏解整顿促进提升”任务,在经济上做出百万元以上巨大牺牲,就是为了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此目的,我们建议蔡奇书记、北京市委市政府、海淀区委区政府,确实践行“公平正义”理念,选择“用经济手段”而不要经常“用行政手段”甚至“违法犯罪手段”进行城市管理工作。

春天来了,我要回家!请蔡奇书记、北京市委市政府、海淀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宪法》精神,尊重经济规律“依法行政”保障民生,尽快解决我们弱势群众的实际困难。

请予复查解决为谢!

 

 

投诉人:石婧 殷岩泉

 

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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