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解决工程款拖欠新路径”研讨会在京召开

“解决工程款拖欠新路径”研讨会在京召开

 

本网讯(供稿 建纬)2016424日,“新常态下解决施工企业工程款拖欠新路径”研讨会,在北京市中建紫竹酒店会议厅盛大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司副司长张毅、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会长李小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长吴佐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关丽、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秦玉秀、北京仲裁委员会处长丁建勇等领导,以及著名律师朱树英、谭敬慧、殷岩泉、邓亚敬等到会参加研讨。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认为:“全面实施发包企业支付担保和施工企业施工担保制度,是解决新增工程款拖欠问题的新路径。该新路径有《担保法》法律支持,而且也是国际惯例。”

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岩泉认为:“发包企业支付担保和施工企业施工担保制度,虽然是国际惯例,但是在我国不具有推广价值和全面实施可能性。如果全面推广和实施,工程造价至少上涨40%以上,从经济角度看,根本不划算。”所以,殷岩泉律师提出了自己的新思路——“在政府强制备案格式合同中,增加‘绝对不允许争议条款’。”和“对故意造成工程款拖欠的单位和个人,对故意造假取得施工资格但工程质量不达标率高于20%的单位和个人,直接适用诈骗罪条款入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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