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企业华人企业网给殷岩泉律师及律师所的《感谢信》

感谢信

 

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并殷岩泉律师:

尊敬的律师所领导、各位律师及全体工作人员,大家新年好!

我们华人博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是北京一家高科技企业,运营管理着华企商城(www.netshop168.com)、华人企业网(www.mvidc.cn)等800多家网站。因机缘巧合,我们有幸签约你所作为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更有幸你所指定殷岩泉律师作为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新年伊始,在追忆即将过去的2015年时,我们公司全体人员,从领导到普通员工,甚至从我公司到我们服务的很多客户,最难忘殷岩泉律师运用他渊博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诉讼技巧,两次使我公司在诉讼活动中“不战而屈人之兵”,不仅为我公司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而且还继续保持了与这两个重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对此,我公司特向你所致谢,并对殷岩泉律师提出表扬。

2015126日,我公司与你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你所指派殷岩泉律师代理我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2015)海民初字第1号立案受理,我公司员工称该案为海淀区法院2015年第一案。但是,201541日被告在开庭前连夜将所欠合同尾款汇入我公司账号。不仅如此,被告分管财务的主管还电话告知:“我公司领导看过《起诉状》后,被该诉状严谨的论证以及祥实的证据所折服,要求我们必须在开庭前汇款,并请求你公司于201542日上午去法院开庭时当庭撤诉。”

20151124日,我公司与你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你所指派殷岩泉律师代理我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2015)通民初字第26344号立案受理,我公司员工称该案为通州区法院2015年最后一拨案件。但是,被告在收到《开庭传票》后,即主动要求与我公司签订《终止网络服务合同》,并将所欠合同尾款即时汇入我公司账号,以此请求我公司于20151221日去法院撤诉。不仅如此,该公司总经理还约见我公司有关领导,表示两公司其他合作项目继续进行。

为何我公司为原告的案件,经殷岩泉律师代理就能在开庭前就“不战而屈人之兵”?我公司领导层经研讨,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殷岩泉律师认真履行常年法律顾问职务,使我公司“防患于未然”,并实行“无理不起诉”原则。第二,殷岩泉律师个人素养及水平较高。据了解,殷岩泉律师拥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教育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中央党校四所著名高校的文凭,曾在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社担任重要职务10年,曾亲自担任多家企业法定代表人10年,所以拥有非常渊博的知识和非常丰富的社会经验。第三,殷岩泉律师诉状写得好,证据找得全,所以,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自认为官司必败,所以才要求和解,并积极主动向我公司账户汇款,请求我公司撤诉结案。

综上,在年终岁末新年伊始之际,我公司特致信你所和殷岩泉律师表示感谢,并希望在2016年你所继续指派殷岩泉律师为我公司的经营活动保驾护航为谢!

 

 

华人博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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